- 歡迎訪問廣東省自考網!本站為考生提供廣東自考信息服務,網站信息供學習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網站,官方信息以廣東教育考試院eea.gd.gov.cn為準。

一、提前打印準考證
1月3日上午10時起,2024年1月自學考試準考證在自學考試管理系統(網址:https://www.eeagd.edu.cn/zkselfec/)開通打印。請考生提早打印準考證,仔細核對個人信息,認真閱讀考試時間地點、注意事項等。如遇相關問題,請向當地市自考辦咨詢。請考生妥善保管準考證,不得涂寫、不得作任何標記。
二、攜帶有效證件
考生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方可參加考試。如遺失身份證件,考生須攜帶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公安部門開具的帶相片身份證明(軍人、港澳和臺灣同胞、海外僑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記的對應證件原件)入場參加考試。因手機不得帶入考場,考場內無法通過查看手機內的電子身份證進行身份核驗,故電子身份證不作為考試入場有效證件使用。
三、帶齊考試用品
考生須自行準備考試相關文具,如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直尺、三角板、圓規、橡皮擦等。除必要文具之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違規物品種類清單見附件1)。嚴禁攜帶任何通訊工具(如手機、對講機等無線接收傳送設備)、電子計算器(可以使用計算器的課程除外)、電子記事本、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照相機、涂改液、修正帶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可使用計算器的課程,計算器不得有程序儲存功能。
四、按時參加考試
考試當天,請考生規劃好出行線路,選擇合理出行方式,提前1小時到達考點(自駕車請提前了解考點有無停車場地)。考生到達考點后,應主動接受考點工作人員身份驗證(包括人臉識別技術和人工比對身份證檢查)、安全檢查和隨身物品檢查等。考生進入考場后,須在點名卡的簽名框內簽名確認。開考15分鐘后不準進入考場,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門課程考試結束前30分鐘,出場后不得再進入考場,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應立即停止作答,嚴禁帶走試卷和草稿紙。
五、遵守考試紀律
請考生自覺遵守考場紀律(《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場規則》見附件2)。考場實行全覆蓋、全時段網上監控和錄像,監控視頻和后期的錄像回放將作為認定考試違規的依據。試題、答題卡、草稿紙等均屬于涉考材料,不允許以任何形式拍照傳出或帶離考場。特別提醒:考試過程中考生如攜帶手機、智能手表等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無論是否使用,均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認定為考試作弊。
考生須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考試有關規定,誠信考試。如有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規定嚴肅處理,并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有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試題及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等行為的,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六、提高警惕防受騙
請考生不要輕信各種兜售“試題或答案”的詐騙信息,如有線索可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系反映,共同抵制有害信息的侵擾,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預祝考生取得理想的成績!
附件:
1.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違規物品種類清單
2.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場規則
3.各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官網、公眾號及咨詢電話一覽表
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1月9日
附件1
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違規物品種類清單
附件2
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場規則
(一)考生應誠信應考,遵規守紀。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點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考前30分鐘,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原件(不含電子身份證)通過身份驗證后按規定入場參加考試。不得穿背心、拖鞋以及部隊、警察、執法等類型的制服進入考點和考場。
(三)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進行的身份驗證(包括人臉識別技術和人工比對身份證檢查)、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安全檢查和對隨身物品等進行的必要檢查。
(四)除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
嚴禁攜帶任何通訊工具(如手機、對講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電子計算器、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照相機、涂改液、修正帶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可使用計算器的課程,計算器不得有程序儲存功能。
(五)考生入座后,將本人準考證、身份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驗。
(六)試卷由問卷和答題紙兩部分組成。考生領到試卷后,須先檢查核對問卷和答題紙的課程名稱、課程代碼是否與報考課程相符。如遇試卷、答題紙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應立即舉手向監考員報告;未按要求及時檢查或發現問題未及時向監考員報告,作答本人報考課程外試卷的按0分計;出現缺頁的,缺頁部分按0分計;開考后再行報告、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延長。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考生作答前必須先在每張答題紙規定的位置上正確、清楚地填寫本人準考證號、姓名、考點名稱、考場號、座位號等信息,并將條形碼粘貼在“條形碼粘貼處”欄框內。凡漏填、錯填、書寫字跡不清或不按要求粘貼條形碼,導致無法正常評卷的,試卷按0分計。
考生須進行課程筆跡信息采集,按要求在答題紙指定位置認真抄寫“考生筆跡確認”部分規定文字。
(七)開考信號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
(八)開考15分鐘后,不得進入考點參加當次科目考試,不得早于當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考試進行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座位、考場,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已到考生須在點名卡對應簽名框內簽名確認,未簽名者視為缺考。
(九)嚴格按試卷要求作答。答題紙“選擇題答題區”須用2B鉛筆填涂,其他區域的書寫或作答須用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必須在答題紙規定答題區域的指定題號處按要求作答;作答時需畫表、作圖或作輔助線的,可先用鉛筆輔助再用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描黑確認。答題紙不得折疊、污損、弄皺、弄破,不得作任何標記。不按規定作答,答題無效。
(十)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得吸煙,不得喧嘩,不得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得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得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不得傳遞文具、物品等,不得在準考證上做標記或書寫內容。不得隨意離位走動。
(十一)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立即停筆,待監考員收齊試卷、草稿紙無誤后,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嚴禁將試卷和草稿紙帶出考場。如身體出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報告考試工作人員和監考員。
(十二)如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行為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并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附件3
各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官網、公眾號及咨詢電話一覽表
注:如有變更,以各市最新公布
廣東自考培訓報名預約
掃一掃加入微信交流群
與考生自由互動、并且能直接與資深老師進行交流、解答。
掃碼小程序選擇報考專業
進入在線做題學習
查看了解自考專業
查詢最新政策公告
進入歷年真題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