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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廣東省自考《法學概論》考試大綱是怎樣的?自考考試大綱可以幫助自考考生更好的進行學習和復習,知道考試重點能夠更好的進行考試,下面就跟著廣東省自考網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課程性質和考試目標
(一)課程性質
“法學概論”課程是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非法學類專業(專科)的一門基礎課程。能促使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非法學專業的應考者掌握一些重要的、基礎性的法學知識,從法學素養方面為學好各類非法學類專業課程打下基礎。
“法學概論”也是一門綜合性的法學課程,其內容包括法學基礎理論,以憲法為核心的我國各個主要部門法律和國際法的基礎知識,這些知識都是培育和檢驗非法學專業應考者的法學素養所必需的。
(二)考試目標
通過本課程的學習考試,要求考生:
1.概要地掌握法學基礎理論知識,包括法學,特別是馬克思主義法學的基本原理和一般規律。
2.概要地掌握以憲法為核心的我國現行各主要部門法律的基本內容,包括憲法、民法、刑法、行政法、商法、經濟法、訴訟法等。
3.概要地掌握國際法基礎知識,包括調整國家間關系及涉外民事、經濟關系的法律制度的基本知識。
二、考試內容(各章節重點內容)
本課程的考試內容和考核目標以課程考試大綱為標準。
其重點內容為:
導論:法學的研究對象和基本內容,明確學習法學的重要意義和學習法學的方法,樹立正確的學習態度。
第一章:法律的起源及其發展規律,法律的本質與基本特征,法律的淵源和分類,法律與其他社會現象的關系。
第二章: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產生、本質、制定和實施。
第三章:社會主義法制的概念及其基本要求,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法制,社會主義法律意識與社會主義法制,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必要性。
第四章:憲法的概念、本質及其發展歷史,我國的國家性質、政權組織形式、國家結構形式、經濟制度、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機構以及我國的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憲法實施的保障。
第六章:我國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則,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民事法律行為和代理,財產所有權,知識產權,債權,婚姻家庭法,繼承權,人身權,訴訟時效和期限。
第九章:刑法的概念、任務、基本原則、適用范圍及犯罪和刑罰的一般原理,以及我國刑法關于犯罪和刑罰的一些重要規定。
其次重點內容為:
第五章:行政法的概念、淵源和行政法律關系,行政機關和公務員,行政行為及對行政行為的監督。
第七章:商法的概念和特征,商法的存在形式和調整范圍,以及公司法、破產法、保險法和票據法的基本知識和理論。
第八章:經濟法的概念及調整對象,以及稅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產品質量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基本知識和理論。
第十章:刑事訴訟法的概念、任務和基本原則,以及我國刑事訴訟法關于管轄、證據、強制措施等重要制度和關于刑事訴訟程序的規定。
第十一章:民事訴訟法的概念、任務和基本原則,以及我國民事訴訟法關于管轄、訴訟和訴訟參加人、證據、強制措施等重要制度和關于民事訴訟程序的規定。
第十二章:行政訴訟法的概念、任務和基本原則,以及我國行政訴訟法關于受案范圍和管轄、證據、行政訴訟參加人等重要制度和關于行政訴訟程序的規定。
第十三章:國際法的概念、任務和基本原則,以及國際法上的國家和個人,領土,海洋法,空氣空間和外層空間,條約,外交和領事關系,國際組織等基本知識和理論。
第十四章:國際私法的概念、性質、調整方法和淵源,以及沖突規范和準據法的確定,我國涉外民事關系的法律適用,外國法的適用和國際民事訴訟程序。
三、考試命題的原則
(一)命題標準
“法學概論”課程是非法學類專業開設的一門基礎必修課程。命題標準參照全日制普通高校同專業、同課程的專科結業水平,并體現自學考試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主要目標的特點。在題量上保證中等水平的考生能夠在規定的考核時間內完成全部試題,并有適當的時間對答案進行檢查。
(二)考試依據和范圍
以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2005年5月頒布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法學概論自學考試大綱》(2005年版)為依據,以《法學概論》(吳祖謀主編,武漢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教材為命題范圍。
(三)知識與能力的關系
學好“法學概論”,需要有一些必備的相關知識,如哲學、政治經濟學、倫理學,以及一定的歷史學知識等。學習法學概論要注重對基礎知識的理解和分析,將識記、理解、領會與分析聯系起來,把基礎知識和理論轉化為理解和分析能力。命題中,要體現既測試基本知識、基本理論的掌握程度,又測試分析能力的原則。
(四)重點與覆蓋面的關系
試卷覆蓋到章,重點章節的權重比例大一些,次重點章節的權重比例小一些,單章考核分數不超過20%。
四、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一)考試形式
“法學概論”課程考試形式為閉卷、筆試方式,考試時間為150分鐘,評分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
(二)考試內容結構
試卷內容以第1、2、3、4、6、9章為重點考核內容,其分值比例不低于60%,第5、7、8、10、11、12、13、14章為次重點,其分值比例約占40%.《法學概論自學考試大綱》已明確不列為考核內容的不作試卷內容。
(三)試卷能力結構
能力考核分為“識記”、“領會”、“應用”三個層次。考核不同能力層次的試題在試卷中的分數比例為:“識記”占30%左右,“領會”占30%左右,“應用”占40%左右。
(四)試卷的難度結構
試題難度分為“容易”、“中等偏易”、“中等偏難”和“難”四個層次,不同難度的試題在試卷中的分數比分為:“容易”占20%左右,“中等偏易”占35%左右,“中等偏難”占35%左右,“難”占10%左右。
(五)試卷的題型結構
本課程考試采用的題型為: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名詞解釋題、簡答題、論述題和案例分析題。
以上就是關于廣東省自考《法學概論》考試大綱的相關內容了,希望能夠幫助到各位考生。若想了解2022年廣東省自考報名指南、自考解答、歷年真題、考試資訊常見問題等相關資訊,廣東自考網將會持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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