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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以及自考部門規定,自考畢業證書丟失是不予補辦的,只能夠開具學歷證明或者成績證明,與自考畢業證書有同樣的效力。開具學歷證明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并且需要遵 循規定的步驟。
1.自考畢業證書丟失后開具學歷證明以及成績證明需要準備的材料:
(1)本人提出書面申請;
(2)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出具書面證明;
(3)《自考畢業證書》佚,提供《自考畢業生登記和鑒定表》及身份正的原件和復印件;
(4)《自考畢業生登記和鑒定表》佚,提供《自考畢業證書》及身份正的原件和復印件;
(5)交驗兩張和原證件同底底版的兩寸免冠照片。
2.自考畢業證書丟失后開具學歷證明以及成績證明的流程:
考生將本人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交省自考部門自考處,經自考處逐項與《畢業生基本情況信息庫》聯機檢索核實,經核實確認后方可開具學歷證明;《畢業生登記和鑒定表》經核實成績及學籍底冊后,才開具成績證明。
以上就是關于深圳自考畢業證書丟失后補辦需要什么材料?的相關內容了,希望能夠幫助到各位考生。也祝各位考生考試順利,早日取得畢業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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