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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學院畢業生:
根據廣東省教育考試院自考處通知,自考生使用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網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login/login.jsp)辦理畢業登記,詳細的操作說明請登錄到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頁面查看。為使開放學院畢業登記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我院2019年下半年畢業登記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學院負責審核畢業登記材料對象:
開放學院15級、16級、17級離校生和在校生,其他年級的離校生請自行到廣東省各地市招考辦辦理。
二、學院考生自行上網進行畢業登記時間:
2019年12月17—18日(學生在省自考管理系統提交畢業申請后,按照提交材料要求送交材料)
三、學院集中辦理畢業登記初審時間和地點:
學院(廣州校區)初審時間:2019年12月19—20日上午8:30—11:30與下午3:00—5:00
學院(廣州校區)初審地點:繼續教育學院辦公樓205室(電話:020-85216059)
學院(南海校區)初審時間2019年12月17—18日上午9:00—11:00與下午2:30—4:30
學院(南海校區)初審地點:南海校區行政辦公樓104室(電話:0757—86687200)。
四、廣東自考畢業辦理登記前期工作
(一)辦理轉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手續
申請畢業的考生,須在11月1日前辦理轉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含身份證號升位)等相關手續。逾期辦理者,只能參加下一批畢業手續的辦理。
(二)登記前置學歷相關信息
申請本科畢業的考生,須在11月20日前,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網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填寫前置學歷及認證信息,提交省考辦查驗,查驗通過方可申請本科畢業。
前置學歷為我省自學考試畢業的考生,申請本科畢業也需要提供前置學歷認證信息??忌筛鶕约旱膶嶋H情況,選擇下列學歷認證方式之一進行登記:
1.學信網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需提供在線驗證碼,在線驗證碼的有效期從登記之日算起不得少于25天;
2.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需提供報告編號;
3.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需提供認證書編號;
4.同時辦理自考專科和本科畢業的考生,需提供申請??飘厴I的準考證號。
五、廣東自考申請畢業登記必須具備的條件
(一)必考課程成績全部合格。
(二)選考課程達到最低的學分或門數要求。
(三)本科專業畢業生加考課程達到所屬類型的最低學分或門數要求。
(四)實踐環節考核或畢業論文成績與所選的畢業專業、主考學校相一致。
(五)如有違規記錄,已達到推遲畢業的年限。
(六)符合畢業專業的其他條件,詳見各專業的畢業說明。
(七)未辦理過該專業的畢業證書。
六、廣東自考畢業登記步驟
(一)確認信息
考生在辦理申請畢業登記之前,登陸系統確認自己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電子相片和各科成績等數據,上述數據準確無誤后方可申請畢業登記。如姓名、證件號碼等重要信息有錯誤,須先辦理考籍信息更正,待相關信息更正后,再參加下一批畢業手續的辦理。
考生辦理畢業登記前必須在系統中確認籍貫、民族、最后學歷、職業、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等數據,如數據有誤,可用“基本信息維護”功能自行修改。
(二)網上申請并打印《畢業生登記表》
考生在當次辦理畢業申請時間,通過畢業管理模塊中的畢業申請功能提交畢業申請。特別注意:網上提交畢業申請時,開放學院(廣州校區)的考生必須選定“華師開放(公開)”(代號為“0158”)作為辦理畢業初審的地點。開放學院(南海校區)的考生必須選定“南海區”(代號為“0605”)作為辦理畢業初審的地點。
成功提交畢業登記的考生,廣州校區的考生打印一式三份雙面的《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表》,南海校區的考生打印一式兩份雙面的《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表》,特別注意:廣州校區的考生在打印畢業生登記表時,在考生類別中要選擇“公開學院”。打印時必須使用激光打印機(不能用噴墨打印機)和80g/m2(或以上)的A4復印紙,并注意在打印前做好打印設置(即在菜單文件項中的頁面設置將頁眉和頁腳兩項清空,上、下、左、右頁邊距設置為2cm—2.5cm),并在系統安裝好PDF軟件。
考生必須認真校對《畢業生登記表》正面的各項內容(正面內容不能用筆填寫,出現空白請在“基本信息維護”功能中自行添加修改,再次打印即有內容顯示),然后在畢業生登記表背面如實填寫本人簡歷,本人簡歷請按如下格式填寫:申請??飘厴I登記請從初中開始填寫,申請本科畢業登記請從高中開始填寫,《畢業生登記表》的其他內容不用填寫。
(三)提交材料
考生辦理畢業初審必須攜帶以下材料:
1.身份證的原件及其復印件一份(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一張A4紙上),原件驗證后退還。
2.(廣州校區)考生《畢業生登記表》一式三份,南海校區考生《畢業生登記表》一式二份。
3.考生辦理本科畢業手續時,無需提交前置學歷畢業證書復印件,以下特殊情況除外:
(1)申請英語教育本科畢業的須加考的考生須提供英語四、六級證書復印件
(2)使用非中國內地身份證辦理本科畢業的考生,須提交前置學歷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使用境外學歷作為前置學歷的的考生,辦理本科畢業手續時,須提交前置學歷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由于姓名或身份證號變更等原因,與前置學歷相關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須提交前置學歷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以及公安部門的有關證明材料。
七、注意事項
(一)我院只是對考生的畢業申請材料進行初審,考生是否符合畢業條件,由省考辦負責審核批復,考生可通過系統查詢審核狀態及結果;
(二)如不按要求上交《畢業生登記表》和相關材料而造成延誤畢業申請的,一律推遲到下一期辦理;
(三)畢業申請的審核結果一般在初審后4個月;
(四)考生畢業申請后,如急需開具學歷證明的,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打印《學歷證明申請表》,然后參照省自考辦相關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提醒:請注意開放學院學生是指報讀華師全日制(脫產)自考培訓的學生,社會考生辦理手續請自行查閱省自考系統網站
附件:廣東省自學考試學歷證明辦理指南
華南師范大學開放學院
2019年12月6日
附件:廣東省自學考試學歷證明辦理指南
1.辦理對象:申辦完成了當次自學考試畢業手續,因工作等需要申請開具學歷證明的考生。
2.辦事依據:應考生需要。
3.辦理條件:考生需成功辦理當次的自學考試畢業手續(應屆畢業生還需確認前置學歷信息已屬實,方可申請辦理學歷證明)。
4.所需材料: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須與辦理畢業證的證件一致),《學歷證明申請表》,以及專業特殊要求的材料。
5.辦理程序:考生網上申請→省考辦審核→省考辦出具學歷證明→網上顯示領取時間→考生本人現場領取學歷證明。
6.受理部門: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7.申請方式及受理地點:考生登錄網址www.stegd.edu.cn/selfec/網上辦事服務系統申請。領取地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一樓來訪接待室。
8.交通指南:廣州市中山大道西69號(請查看地圖)。可乘坐地鐵3號線至華師站E出口,或乘坐公交BRT至師大暨大站。
9.申請時間:上半年申請時間為7月1日—8月31日;下半年畢業的申請時間為1月5日—3月10日。
10.辦理期限:7個工作日(從省考辦審核通過之日開始計算)。
11.收費標準及依據:不收費。
備注:學歷證明為重要材料,網上辦事服務系統顯示領取時間后,須考生本人憑有效身份證件現場領取(周一至周四辦公時間)。聯系電話:89338633(辦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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